如果ICU只有一张床,谁该入住

文章来源:开放性颅内损伤   发布时间:2018-11-3 19:34:52   点击数:
 

如果ICU只有一张床,谁该入住?或许从这篇文章里你可以找到答案。

某天夜间急诊,同时到达三例危重急诊病人。

病人A,男,36岁车祸致多发伤病人,诊断:失血性休克,右大腿开放性股骨干骨折,多发肋骨骨折,双肺挫伤,急性呼吸衰竭。医院已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并清创止血缝合,补液升压治疗,血压使用去甲肾上腺素联合多巴胺维持,仍低于正常,持续无尿。

病人B,女,22岁,车祸致脑外伤,诊断:重型颅脑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颅底骨折。昏迷GCS评分7分,已气管插管,自主呼吸平稳,气管插管内吸氧。

病人C,男,54岁,诊断:肝硬化,肝性脑病,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

现状是:三位危重病人需入住ICU,而只余一张空床,动员各监护室将ICU好转病人转入普通病房,但当时ICU入住病人均未达到转出标准。

怎么办?

医院的ICU,医院的综合抢救能力和护理水平。JCI评审也明确要求确保ICU医疗资源得到合理使用,并将其列为对医疗机构的重点考察目标。

那么问题就来了——

如何制定切实、合理、实用性强的监护室入科与出科标准,合理使用这一最为稀缺也最为昂贵的医疗资源?

如何确保人人了解并严格执行标准与流程?

何避免或减少人情这个现实与伦理、道德的难关?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浙医二院在筹备JCI评审认证的时候,针对这些问题想尽办法--

该院建立了一个院级制度《ICU患者转入/转出规定》,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该制度规定了——

一、ICU收住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4.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如临床脑死亡状态,非DCD患者)和不能从加强监测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患者病情达到监护室收住标准,则按病种优先收治到相应监护室。急诊多发伤、严重创伤患者收住急诊监护室;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收住脑科重症监护室;重大普通外科手术术后患者收住外科重症监护室;其余患者收住中心监护室。患者达到收住监护室标准,而专科监护室无空床时,可协调至其他监护室救治。

二、ICU收住程序

重大手术,术者应在手术前向ICU预约床位,如有可能,还应当和ICU医生讨论术后照护的相关事宜。急诊手术患者术后如需转入ICU,麻醉科医生或手术医生应及时通知ICU医生,以确保患者术后能够直接从手术室转入ICU,转入时由麻醉科或手术医师与ICU医师床边交接。

三、ICU收住原则

1.按照病情的优先顺序。

2.按照联系的时间顺序:先联系者优先。

3.按照患者场所:手术室>急诊室>病房。

四、ICU转出至病房程序

五、培训

为了真正让全院员工尤其是监护室的医生、护士明确ICU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医院通过公布SOP标准、网上课程培训考核、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全院职工开展全院性和个性化的培训。

全院性培训: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均需参加《ICU患者转入/转出规定》的讲解培训,并要求通过网上考试。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等信息通过院内网公布,医院模拟检查组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并将员工的应答符医院中层会议上公示,使全院上下广泛知晓。

个性化培训:ICU等重点科室的医护人员除了必须参加全院性的培训外,还要进行科室内再培训。

针对前文这一棘手的案例,就可以这样解决--

应用ICU收住标准对三位急诊危重病人进行优先度分级。

病人A和病人B都符合一级收住标准,病人C为二级收住标准。但病人B虽昏迷评分GCS8分,但无颅内占位性病变,暂不需要生命支持设备,仅需严密观察,于是暂时留急诊抢救室监护观察。

病人A进一步抗休克及使用生命支持设备,马上转入脑科ICU抢救治疗。

病人C肾衰无尿,高钾血症未到紧急透析标准,可以药物纠正电解质紊乱,降钾治疗,其血流动力学稳定,可普通透析治疗,暂转入普通病房,进一步联系血透室IHD(间歇透析)透析治疗。

由此可见,合理的急诊分流流程和临时缓冲是稀缺的ICU资源合理使用的途径。

——摘自《JCI评审攻略》

王建安主编

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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