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女子在街上行走,不料身后来了4匹马,她被其中一匹白马撞倒,身负重伤,当时马上载有一位小伙。事发后,交警找了多天找到肇事者,但最终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无奈之下,女子只好通过诉讼途径将“白马王子”起诉至法院。4月15日,记者从淮南田家庵区法院获悉,此案有了最新结果。
女子大街上被骑白马男子撞伤
年1月8日,淮南的4名小伙子骑着马穿过闹市。哪知道,其中一匹马在淮南市大通区一路段撞上了路人。
被撞的市民是顾女士,当天下午,她下班回家,路过淮南市大通消防队附近时,被一匹马给撞伤了。骑马男子随后离开了现场。
顾女士的爱人接到路人电话后赶到现场,把医院检查,这一检查发现顾女士伤得不轻。头部有骨折和挫伤的情况。
由于顾女士伤势较重,当天晚上其爱人就报了警,之后警方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
经鉴定,顾女士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九级伤残。
肇事者现身但不属于交通事故
当警方接到这起案件的时候,也很意外。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处理过骑马撞人的事故。民警现场走访得知,肇事者是名男性,随后展开调查。
交警部门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交警冒着冰天雪地侦查了4天4夜,最后按照交通事故查获。警方通过沿途监控一路寻找,在淮南市大通区找到了这4匹马饲养处。
肇事者姚某称,这些马是亲戚家饲养做婚庆等庆典的,当天他和几个朋友骑着马上路,不料撞倒了路人,但是他并没有故意逃避这件事,他下马拨打,也给了顾女士元,是受伤的顾女士认为医院。“把马送了回去,然后又回到现场,顾女士爱人已经到现场了”。
姚某说,后来他才知道把顾女士撞得比较严重。
交警部门表示,最终确定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据了解,“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姚某骑马过程中由于意外导致顾女士受伤,不符合和具备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说法:
骑马伤人构成侵权赔偿20万元
为了讨一个说法,顾女士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至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对于姚某骑乘马匹将顾女士碰撞摔伤的事实并无争议,且姚某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损害是因顾女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年4月15日,记者从法院获悉,法院综合分析判断确认,扣除姚某事发当日垫付的元,应当赔偿顾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
(来源:安徽商报)